《塑料》
在科学史上完全人工合成的塑料发明已有120余年,工业史上塑料大规模生产也有60多年。现今塑料的使用量是半个世纪前的20倍,预计未来20年内塑料的生产量和使用量还会再翻一番。人们在享受塑料便利的同时,也在承受着塑料污染对自然环境和人类健康的负面影响。自上世纪60年代美国海滩第一次报道发现塑料袋以来,塑料污染问题便一步步在发酵。世界各国对塑料污染的认识随着时间在不断深化,各种力量交互作用寻求塑料污染治理共识,思路和模式日渐清晰和丰富,行动力度不断加强。从1990年代开始,就有多个国家结合自身国情出台包括限塑、禁塑、征税等法律法规。从2014年以来,每两年举行一次的联合国环境大会均号召和倡议全球应对塑料污染问题。在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等国际多边场合,也专门有全球共同应对塑料污染的相关议题。
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格很高,于去年9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国家九部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意见》的出台也为近年来世界塑料污染治理的集体行动加入了意义重大的新篇章。
《意见》选择现阶段使用量大、问题相对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率先在部分领域和地区禁止或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这些品类都有一个突出共性,那就是易向环境泄露。
比如说,超薄的塑料购物袋和农用地膜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方便且廉价。这些塑料制品通常用完就扔,难以回收,极易形成肉眼可见的“白色污染”。泄露到环境中的“宏塑料”废弃物在环境中分解和碎片化,变成不易察觉的“微塑料”。再比如,一些洗护化妆品为去角质、去死皮等功能而添加的塑料微珠,在人们使用后随着污水系统进入自然环境。而自然环境特别是水体环境中的微塑料对污染物吸附能力极强,会沿着食物链不知不觉地进入人体影响健康,因此也有人形象地称之为“水中的PM2.5”。
放眼全球,超薄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因其易耗损、难回收、易泄露,一直是世界塑料污染治理行动的重点对象。据统计,已有60多个国家颁布了针对一次性塑料袋使用的禁令和征税措施。欧盟2015年颁布的《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第六次修正法案》可谓欧版“限塑令”,要求成员国采取措施确保到2019年12月31日人均年消费量不超过90个轻质塑料袋,到2025年12月31日人均不超过40个轻质塑料袋(欧盟将厚度不超过0.05毫米的袋子定义为“轻量级”袋子,中国是禁止使用0.025毫米厚度的超薄袋子)。欧盟又进一步在2019年颁布的《降低某些塑料制品对环境的影响》指令中提出,塑料餐具、塑料棉签、吸管等10种一次性塑料制品将于2021年被禁止使用。非洲是全球禁塑力度最大的地区之一,截至2019年6月,非洲55个国家中已经有34个国家颁布相关法令,禁止一次性塑料包装袋的使用或对其征税。
源头减量只是政策治理逻辑中的一个环节,本轮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体现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彰显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
从循环经济理念和宏观的经济社会系统物质资源管理角度来审视,现有“社会代谢”模式、相关资源效率和环境效应还有较显著的改进空间。在某种意义上,循环经济理念下的塑料污染治理还包括了物质资源管理在内的涵盖整个塑料价值链的综合治理,亦可称之为塑料治理。
如《意见》要求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塑料绿色产品供给,对电商、快递、外卖等近年来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耗量快速上升的新兴领域,要求平台企业制定减量替代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等。此外,《意见》也将回收处置和源头减量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强调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要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从全球看,中国可以说是废塑料回收利用的“优等生”,并非麻烦制造者。以2019年为例,中国废旧塑料中,有约三分之一被材料回收,较高比例被能源化利用,部分进入垃圾填埋场。对比看,美国废塑料材料回收比例长期在10%以下,2018年欧盟材料回收比例约32.5%,2018年日本材料回收比例约28%(欧盟和日本的材料回收比例中既包括了本土处理量,也包括了运往境外国家的处理量)。中国在废旧塑料材料回收利用总量和比例方面毫不弱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意见》的出台,势将进一步提高中国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和能源化比例,从而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的直接填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