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
□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闫丽娟 段华峰
历经20余天,渑池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先后奔赴多地,行程4000多公里,于4月15日在我省灵宝市豫灵镇将交通肇事逃逸的赵某抓获,将肇事车辆查扣。
接警
3月25日13时许,渑池县公安交警大队接到110指令称,新310国道渑池县英豪镇史营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被撞倒,具体情况不详,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受害人史某某(69岁)已经当场死亡。渑池县公安局、渑池县公安交警大队有关领导赶往事故现场指导破案,并迅速成立了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上官拴峰负责、交通肇事案件侦查中队全员参与的专案组。
排查
事故现场仅遗留了一块长约20厘米、宽约两厘米的塑料碎片。由于沿途没有监控设施,而封闭式的国道现场附近基本没有行人经过,事故发生时间也无法确定,案件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在该大队领导的主持下,专案组经研究讨论,决定兵分三组同时开展工作:一组围绕事故报警时间扩大范围询问过往车辆,尽可能缩小确定事故发生时间;一组走访事故地周边村落,寻找有利线索或目击者;一组围绕事故现场遗留物,想方设法确定肇事车型。
经过紧张有序的工作,专案组了解到:在事故现场北约一公里的山上有一名护路工人,说是当天中午时分看见事故路段有一辆红色货车停了一下。专案组迅速走访汽车经营点、货车修理厂及停车场,初步确定了肇事车型和一辆嫌疑货车。民警立即赶赴孟州将该嫌疑货车暂扣。然而,经过进一步的现场比对、车辆轨迹查询、询问证人等手段,排除了该车的肇事嫌疑。
在县公安局和交警大队领导的鼓励、指导下,专案组民警继续从蛛丝马迹中寻找新线索,经过排查、分析研判,确定事故发生时间为3月25日12时45分许。根据确定的事故时间、肇事车辆类型、特征,民警将该时间段经过事故现场的嫌疑车辆一一找出、逐一排查。
抓获
功夫不负有心人。4月15日,民警在灵宝市豫灵镇排查晋MC××××这辆嫌疑车时,终于找到了与现场遗留碎片完全吻合的痕迹,遂迅速将这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查扣,并将肇事嫌疑人赵某带回作进一步调查。“你这车这一块怎么坏的?”“撞住土堆了。”“什么时间,在哪撞的?”
嫌疑人赵某(男,51岁,山西运城人)沉默不语。民警不断对赵某讲政策、讲法规。最终,赵某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低下了头,如实供述了自己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事实。
目前,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