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
11月10日,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开始对《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相关部门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领域监督执法,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
本市将结合实际,建立重点用塑单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回收状况报告制度。先期在市级党政机关、连锁超市、邮政快递、餐饮外卖、电子商务平台等领域试点建立重点用塑单位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发展特点,研究确定重点用塑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后续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完善报告范围。
据介绍,重点用塑单位每年应定期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本单位《年度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和处置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包括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处理情况,一次性塑料制品替代、减量方案制定实施情况等内容。
市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环境污染防治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及重点用塑单位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效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不履行报告责任的重点用塑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领域监督执法。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市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力度,对存在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企业和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达标排放,保障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的高效、环保。
此外,也将充分发挥等平台的监督作用,认真核实群众提供线索,对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不可降解塑料袋等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探索实施企业法人守信承诺和失信惩戒,将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等行为列入失信记录。